“有。”陆邵阳解下腰间挂着的玉佩递给李茂,李茂忙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到樊仲的案子上。
樊仲拿起玉佩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却见这上面雕刻着一只振翅的华虫,在那华虫的下腹部有两个金字,正好是司马二字。
这玉佩做工精美,一看便是公卿贵族之物,这上面司马二字也的确是司马无期的笔迹。若问这樊仲如何知道这笔迹就是司马无期的,却是因为一桩旧事。几年前楚王曾派使节出使夏国,目的就是为了与夏国结盟。那樊仲正是使节团的护卫队长,所以到过夏国。
这次出使极为顺利,夏王欢喜,赏赐黄金五千锭,布匹十箱,花椒十箱,另有一些夏国典籍真迹也一并送与楚国。这些真迹典籍之中就有司马无期的《列国刑律疏议》。樊仲与一般武人不同,除好舞刀弄枪之外还喜欢读些文章。楚王见他护卫使团有功便将夏王送给他的书籍赐予了樊仲,所以说樊仲是见过司马无期的笔迹的。
这块玉佩如假包换,可是陆邵阳却是怎么得到这块玉佩的呢?其实这里面也有些陈年往事。
十几年前陆无锋还在夏国做官时有一些同僚好友,这司马无期便是其中一位。他与陆无锋脾气相投,感情深厚甚至一度不顾年龄要与陆无锋义结金兰。陆无锋无奈又不好驳司马无期的面子,便说若我有子便认司马无期为祖父,司马无期自然答应。后来陆无锋果然得了个儿子,取名陆邵阳。司马无期非常喜欢这个孩子,就将这玉佩送予陆邵阳。要知道这玉佩非同小可,乃是司马家身份的象征,是每个家族成员必须佩带之物,司马无期把它送给陆邵阳也说明他将这孩子看作是亲生孙儿一般对待了。
再往后不知是天意弄人还是其他,司马无期刚出生不久的孙儿被人拐跑了,司马无期捶胸顿足,痛哭流涕了三天三夜。家人劝他不要伤心过度,毕竟生死有命,这个孙儿没了却是还可以再让儿媳妇生一个。可是说来也是邪门,自从那孙儿被拐跑以后不仅是音信全无,而且他那儿媳妇也总是怀不上孩子了。现在想来应该是司马无期办案太过秉公执法,得罪了仇家,这才丢了孙儿,而他那儿媳妇估计也是着了别人的道儿,落下了不能生产的病。
也是自从那时开始司马无期更加喜爱陆邵阳了,也许是因为痛失爱孙的缘故,陆邵阳成了他的心灵寄托。可惜最后陆无锋逃离了夏国,陆邵阳跟着自己的父亲来到了蜀中,那位可以称得上是爷爷的司马无期就再也没见过了。
不过这一次陆邵阳却是因为司马无期而走出了险境,他送给陆邵阳的玉佩帮了大忙。樊仲可以确认这玉佩是真的,可是单凭玉佩为证据却是有些不够。他又问道:“司马途,你不在夏国好生过活,来到蜀国做什么?”
陆邵阳早就想到了应答之法,他假装垂泪道:“一言难尽,我虽是爷爷的亲孙儿,可是从小便被人拐跑,带到了蜀中,把我卖给了一家大户做儿子。那大户的夫人没法生养,可是大户与她恩爱不愿纳妾,这才从别人手里买了我。买时他便知道我的身世,害怕我知道一直瞒着我。不过我这养父心眼倒是不坏,却是从未虐待过我,好吃好喝伺候,与那亲生儿子并无区别。前段时间他害了重病,临终前把真相告诉了我,这才让我去寻真亲。我便辞了我养母,独自上路。后来我在路上染了风寒,倒在路边是那梨花渡的孤儿寡母救了我的性命,我还没还得及感激,你们楚军便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就杀了我的恩人还把我抓了起来。事情就是这样,信不信由你。”
樊仲想了想,又问道:“这些话你昨日为何不说?”
陆邵阳道:“昨日你们当着我的面杀了人,害得我心胆俱裂,哪里还能说活?再说你们杀的是我的恩公,我怎地会向你们这样随便就杀人的人开口?若是一言说错再杀了我可怎么办?”
“哦?那既然如此,为何今天就开口了?”
“因为我饿了!”陆邵阳道:“这两日你们也不给我管饭食,我是头晕脑胀,心说:纵使要杀了我也得管顿饱饭吧,可是你们这些牢头却是只顾着自己胡吃海喝,哪里担心过我的生死?”
陆邵阳说此话时眼睛正望向李茂,那李茂心中一惊,忙道:“这小子胡说,我是给过他粥水的,怎奈他不吃啊!”
“哼!你那粥水是人吃的东西吗?”陆邵阳指着李茂说:“想我也是公卿贵胄之家出身,即使被人收成养子,却也是锦衣玉食,哪里遭过这样的罪?你有酒肉吃喝,我却要吃猪食,天下还有这样的道理?”
李茂一听这话立马冲着樊仲跪了下来,道:“大将军,属下冤枉!这小子陷害我啊!”
樊仲摆了摆手,道:“好了,这般话就不要说了,想来这位司马公子是书香门第出身,不会和你一般见识,你给他陪个不是,这事就作罢吧。”
(注:华虫,雉的别称,即红腹锦鸡。古代常用作冕服上的画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