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多么美妙的场合,只要他一出现,都会变成学会。面对他的学识,他们就像蒙童,只能仰望先生。
可他们都是文臣!
他们也妙笔生花!他们也文采风流!偏偏在他面前,死活抬不起头!既生瑜,何生亮?那个姓张的书呆子,就像上天派下来,故意刺激他们!
尽管他们算不上瑜。
几人叹口气,愤愤地走了。
没办法。
东道请了他,他们能反对?都怪那个东道,请谁不好?非要请他!唉,都怪他俩是总角之交。这真是,交友不慎害死人!
郑长钦不这么想。
作为幼时玩伴,他们一向很好。
自己很佩服博雅。他十分博学,早已供职翰林。不像自己,才刚晋身学士。虽然,他有一点书呆,但他的才智学识,确实毋庸置疑。
而且他还很念旧。
一个博学、老实、念旧的人,如今太稀罕了。能有这样的朋友,实在值得庆幸。至少,郑长钦这么认为。
但张博雅的想法,又是另外一种。
他与长钦是总角之交,长钦之父是丞相,他的父亲是太师。他们本来一样,都有父荫庇护,都有大好前程。
可如今不同了。
他父亲已逝。世态炎凉,许多事就变了。人们对他的态度,也开始变了。以前的赞叹,如今变为敌视;以前的举荐,如今变为排斥。
恶意冷眼似箭,他是唯一靶子。
幸好当今天子温厚。
对他这个幼时的伴读,仍旧十分亲切。所以,他仍为翰林学士,并没因别人的排斥,而引来贬官之忧。
但他也受够了。
于是,他毛遂自荐修史,躲入书馆,再不见别人冷眼。既然,他只是个书呆子,那么,他就安静做个书呆子。
偏偏长钦不明白。
他们已不同了,何必再强求呢?
他真的不想出去,又面对那些目光。可是,长钦一片好心,他又不忍拂意。因为,他只剩这一个朋友。
小连山。
山上游人如织。
在芳溪水边,郑长钦摆下酒馔。
酒馔十分考究。上佳的美酒,精致的菜色,稀罕的点心。丞相公子一出手,这会饮的质量层次,立刻变得不同。
几人很欣喜。
虽然,对面坐了个讨厌鬼,但有佳肴当前,谁还看得见他?杯觥交错,几人饮得不亦乐乎,个个都敬东道,没人理会讨厌鬼。
张博雅不在乎。
对他来说,早已习惯如此。他独自坐在一角,独自沉默,独自浅酌。像芳溪边的一片落叶,只希望被人遗忘。
而且事实上,他确实也已被人遗忘。包括被郑长钦,那个请他来的人。
郑长钦正高谈阔论。
谈论的话题,无非各种趣事,而这些趣事,大都与天子有关。丞相公子这个身份,已不足以炫耀,作为当今天子的旧交,才更值得人骄傲。
听的人越发羡慕。
“这一种点心,你们没吃过吧?”郑长钦拈起一块,笑问。
几人忙点头。
真的没吃过。那个点心做法特别,不要说吃了,见都没见过。丞相公子吃的东西,果然非同一般。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巧心独具?”
“确实!”
“你们错了!”郑长钦大笑,边笑边说,“偷偷告诉你们,这个点心的做法,并不是我想出,而是陛下的巧思。”
啊?!
几人大惊。什么?!这是陛下想出的?这个点心……竟还是御方?!
“没错,正是陛下御方。”郑长钦吃了一口,很怀念,“陛下还是庆王时,多有妙想,一日想出这个做法,分与我一个试尝。我一尝之下,大为惊艳,向陛下苦求多日,才求得这个御方。你们在外面,当然吃不到。”
这小子太好命!
与今上交情如此,还有什么可愁?!什么也不用愁!等着官居一品,万人之上吧!几个人艳羡嫉妒,已不知该说什么。
他们没说话,张博雅却说了。
“陛下制这点心,因为长公主喜欢。”他忽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