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凌天,今年二十四岁,长得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或许谁也想不到,在十七年前,我竟然是一个只有七岁的极品小鲜肉。
不知自己姓甚名谁,未曾见父母为何物,因为从记事开始,我就是和孤儿院的阿姨以及一大帮的小屁孩待在一起。孤儿院的阿姨说,我是被人在市里一家医院的大门口捡到的,当时的条件有限,无法找到我的父母,所以我就被送到了孤儿院。
当时的我,无车无房,父母双亡,按照现在的流行语那就是孤家寡**一个。
七岁之前,我都生活在孤儿院里,当时孤儿院里的小孩有很多,几乎每天都有人被送来,也每天都会有人离开。由于年纪太小,我们从来都不被允许走出孤儿院的大门,但是从围墙缝隙往外看到那热闹非凡的景象,我对于外面的世界越发的向往。
当时的我就清楚的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不能一直待在孤儿院里,因为这里面除了女人就是小孩,对于我这么一个男人的身心成长不利。于是乎,在七岁那年,我翻过了孤儿院的围墙,来到了外面的世界。
要知道,当时的我只有七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要生活还是死亡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填饱肚子,我翻过垃圾桶,偷过小商店,甚至还与乞丐抢过吃的,也受过不少的欺负。我的衣服破破烂烂,身上也脏兮兮的,完全成了一个流浪街头的小乞丐。
当然了,我这个人对于生活的品质还是挺有要求的,衣服实在穿不下去的时候,我会去到人家的楼下,挑选一套自己合适的衣服穿走。在我看来,那些被挂在外面的衣服都是没人要的,反正没人要,我拿来穿穿也无妨。
这样的流浪生活持续了将近有一年,后来我遇到一个人,一个在我常驻那片街区比较有名的混混头子。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血来潮,那天遇到我之后就问我有没有兴趣当他的小弟,我那个时候八岁还没到呢,哪晓得小弟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只是觉得眼前这个身后跟了一大帮人的男人很牛逼,于是就点了点头,正式开始了我的小混混生活。
我那个时候可是街区混混里年纪最小的,成天穿得有些破烂的衣服跟着混混头子在街上闲逛。他们打架,我在一旁看着;他们收钱,我在一旁看着;他们进夜店找妞,我还是在一旁看着。每个和混混头子认识的人都会问,为什么要带个小孩在身边,混混头子总是很客气的说:关你吊事!
当时他所在的这一片街区有好几股混混势力,相互之间一直有争斗,你来我往很多年也没个结果,导致这一片街区一直处于一种非常混乱的状态。说来也是奇怪,自从我跟了混混头子之后,这个男人的混混事业便变得是红红火火,一帆风顺。
就在我成了小弟后的第二个月,竟然有另外一个小势力主动投诚,说要跟着混。
这一股势力的加入让混混头子手底下的人手暴增了一倍,收地盘,抢人头,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好像理所应当了一样,不出两年,混混头子就将整个街区的小混混全部收编到了自己的麾下,成为市里有名的带头大哥。
混混头子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认定我就是一个给他带来好运的人,是他的福星。于是,在统一了街区几个月之后,他宣布收我做干儿子,还给我取了一个与他一样霸气牛逼的名字叫做龙霸天。那时候我才十岁,也实在不太理解这个干儿子究竟是干什么的,不过呢,做了这个干儿子之后,走在街上但凡有道上混的人都会非常客气的叫我一声天少爷,那种感觉真的相当的爽。
自从当了这个干儿子之后,我的身边就会一直有两个跟班,他们两个叫什么名字我并不清楚,只知道外号一个叫老五,一个叫麻子。这两个王八蛋真是极品混混,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这两个人关系非常的好,与我也很合得来,表面上他们是我的跟班,事实上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跟着他们两个混。
必须得承认,我有好多毛病就是跟着他们两个沾上的,不过呢,我那个干爹却是非常明确的指示过,带我干什么都可以,但是毒品绝对不能沾。这正是因为有个比较照顾我的干爹,我这才得以幸免。当然了,除了毒品之后,其他混混该有的我都有了,该沾的我都沾了。
那时候,我才十二岁。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麻子的生日,他邀了一大帮的人在ktv里面嗨,这其中自然就少不了我。我错误的估算了自己的酒量,以为凭一己之力可以干翻他们,哪曾想喝了没几口我就趴下了,一个人缩在桌子下面呼呼大睡,直到他们完事之后,麻子才来叫醒我说要送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