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伙计一怔,然后道:“爷,我记着呢。”
随即扯着喉咙,高声道:“予遥望兮,蟾宫之上,有绮梦兮,烁烁飞扬……”
那声音如同破锣一般,将那首诗歌演绎的极是豪迈壮阔,深得其中的精髓。
洛天听了,不由一阵的头痛,急忙道:“停,停,我知道了。”
那伙计却是意犹未尽,继续道:“您是不知道啊,当时我家老爷也在,听了您这诗,当时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跟个月子里的娃一样。
还说什么不意古风今重见,千年以降的绝美诗篇。
一听此曲,死而无憾。
他还说了,等他死了以后,棺材里别的都可以不搁,但是一定拿这首诗来陪葬。”
说到这里,当下又是一阵赞叹——他家老爷可是举子出身,能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这诗人可想有多厉害了。
洛天顿时一阵大汗,不过话说回来,神曲之名也不是白叫的。
他顿了一下,又继续道:“我还写了其他的没有?”
那伙计道:“您后来又给我们酒楼写了一首。”
说着,伸手一指旁边的桌子,道:“您看,我们家老爷又给您送了五百两银子,做为曲费。这连同那蛇肉的钱,一共一千两,全在这儿放着呢。”
洛天吃惊的地道:“我还帮你们酒楼写了诗?”
那伙计当即呲牙一笑,颇有些羞愧的道:“当时……当时您喝的差不多了,本来就要休息的,可是我们老板等了半天,见您还没给店里写诗,当时就急眼了。跟小的说,要是您再写不出来,就是小的没伺侯好,把小的一脚踢滚蛋。
所以小的就斗胆劝您又多喝了两杯,后来……”
说着,连连的拱手,以示歉意。
洛天看了他一眼,心中暗叹:好人啊~!为了保住饭碗,多劝自己喝了两杯酒,就愧疚成的不行。
他想了一下,本来想问问自己究竟写了什么,随即就听到外面有少女娇美的声音传来:“花正艳,香自浓,春雨润物细无声。杏花白、桃花红,吹面不寒杨柳风,最是一年好风景,邀君共饮醉春风……”
洛天一皱眉头:这是什么曲儿?怎么听怎么觉的有些古怪,不过话说回来,如此一唱,倒也悠扬动听。而且极其的传神。将春天春雨的情形描绘的极其细腻。
再由少女甜美的嗓音唱出,宛如置身于诗情画境当中一般。
那伙计却是殷勤的道:“您听,这就是您昨天给我们写的,你不知道啊。这诗一出来,全城轰动。
现在满城都是唱这个的。那些**姑娘们更是把这当成情歌来唱,动不动就邀人一起醉春风。”
洛天又仔细听了一下,不由略略吃了一惊:这歌是我写的?难道说,自己喝多了之后,真有写诗的天赋?
此时,那伙计又接着道:“噢,对了,我家老爷还说了,等他死了以后,这诗也得放棺材里面陪葬。”
洛天看了他一眼,笑道:“你们家老爷倒胆大,弄这些东西放棺材里,就不怕回头被盗墓贼给刨出来了?”
那伙计不由尴尬的哈哈一笑。
洛天从床上跳了下来,四下看了看,觉的这房间环境还不错,当下道:“小二,你们这酒楼客栈是多少钱一个月?我打算在这里段时间。”
那小二一怔,随即大喜过望,道:“这上好的客房,三十两一个月。不过您要住的话,我们老板说了,不要钱,随便住。只要您再给写两首诗就行。”
洛天很是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洛大爷可是一个很有风骨的文人,虽然写诗收钱,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把这两者挂起勾来,却绝对是一件不能原谅的事情。
他不由轻笑了一声,嘲弄的道:“听说你们家老爷以前是举子?不会是花钱买的吧?说是一个文人,怎么让我感觉他一身的铜臭味呢?”
那伙计脸上顿时显出了愧色,后退了几步,诺诺不敢出声。
洛天说完,随即也是反应了过来:那老东西做为举子,不会不知道这里面的忌讳,但是却偏偏这样做了,应该是没有操什么好心。
只要自己一答应下来,回头他就可以大肆宣扬,说以什么什么价钱买了诗词。
做为一个文人,最重要的就是风骨,一旦有了价钱,不管这价钱再高,那也就不值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