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发线。”林飞伸出一根手指朝天:“虽然你的发型已经梳过,男总角女丫髫,看上去都差不多。不过女子天**美,梳的双丫髻,细微曲折之处,有心人并不难分辨。以前长年日晒之下,你梳的丫髻总会留下些许痕迹的。”
这就和做日光浴后皮肤烤红是一个道理。蔡吉“哦”了一声,回敬一句:“尊师华元让就在小沛,林君可曾拜望?”
这回轮到林飞站不稳了:“华佗先生虽不是我师父,却和我有师徒之谊,你如何知晓?”
蔡吉笑得人畜无害:“你方才一刀剖开尸体,手法堪堪媲美资深刽子手。如果不是精研外科手术的人,我想不出一介贵人,会长年累月去练习这种技巧。
你为人眼高于顶,颐指气使,不是顶尖儿的医道圣手,你根本不屑去结交。当世名医,除华佗外倒也有张机董奉。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几人中却唯有华佗的外科之术精妙无双,独步天下。除此三人,余子碌碌,更不足道。林君,可是如此?”
林飞左手摸着后脑勺哈哈大笑:“不错不错,正是如此。蔡君明察秋毫。既然能抓到本案的真凶,小可雕虫小技,自然瞒不过你。”
蔡吉语调依然平稳,犹如冰霜:“晚上这桩案子,一如我最早说的,就是有人隐身幕后,用无形的丝线操纵着木偶。混进刘备兵营的军医和袁绍的使者,不过是两具傀儡而已。”
林飞点头:“对啊,曹孟德的手法很是高明。可不是骗不过……”
蔡吉忽然盯着林飞的眼睛,在溶溶月色里,她秋水般的双眸有一种说不出的深、广。蓦然举起匕首,剑指林飞:“操纵木偶的并非他人,而就是你——林飞!”
林飞的嘴角动动,把手放下来,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在原地,一动不动。
良久,林飞玩味似地伸出右手手掌,食指套着一枚玻璃地翡翠韘(扳指),韘上刻有霹雳阴纹。
手掌保养得很完美,没有一丝血的腥味。
“说说看,我的嫌疑。”
晚风拂开蔡吉的衣角,银汉在天。
“不得不佩服你的设计。第一,你一开口就说自己是真凶,其实巧妙地利用了人的逆反心理:越说是你,别人就越不相信是你。第二,你随口道出‘见血封喉’的名称、产地,却故意说不知道蛇毒,以你的个性,就算不知也不会当场自认才疏学浅。你这么说,不过是把自己摘出来而已。”
林飞轻浮地吹了声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蔡吉收回匕首,轻轻叩击月光下湛绿的剑身:“女尸身穿的,是御用菱纹罗地‘信期绣’丝绵袍。你刻意找了这么一件价值千金的前汉墓葬品,无非是叫人误会女尸的来历。”
“那又如何?”
“目的无非有二,一来有物证,百年僵尸作案,耸人听闻;二来不用到明天,这件绣袍便会叫人扒了去,就算有人要翻案,也无从查起。另外,就是你挑选的时间。”
“死者本意是自己伪装尸体,可就算服下麻药,屏住呼吸,还是不够,更何况用海绵拼凑出一具尸体。而在夜里,视线昏暗不说,照明用的不是灯笼就是火把。而火焰会随着气流在晃动,使得静止的事物,看起来好像稍微会动。如此一来,不论是死者原计划的伪装,还是拼凑的女尸,都可以用这种障眼法混过去。再则,火把燃烧的油脂气味,可以掩盖毒药混入血液后的腥臭,你故意提醒大家鲜血会掩盖毒血,其实也是一种障眼法。”
“以上两点,倒也有理。可绣袍之事与我何干?”
“是你用这把匕首划开绣袍的吧?”
“诺。”
败家仔,蔡吉肚里腹诽不已:“就算是当初富可敌国的董卓,亲手割破如此一件珍贵的织品,恐怕下手前也要想一想的。除非是亲手策划这件无头案的幕后木偶师,才不会斤斤计较一件舞台的‘道具’。我始终猜不透,你一手导演了这场戏,唱给谁看?”
林飞悠悠叹了口气,蔡吉第一次看到,一对桀骜不驯眼睛里面,流露出来无可奈何的寂寞。
“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各不相同。生死有命,一个人的才华太高了,对他自己来说多半是一个不幸。志大才疏、怀才不遇,其实都不算什么。明珠暗投,令自己的才华先伤害他人,再伤害自己,才是我所痛恨的。我不过是出道题目而已,考考刘备值不值得当我的主公。”
夜色如酒,熏人欲醉。林飞续道:“晚上这桩案子,军医不过收了‘甄先生’三百五铢钱,为他掩人耳目。刘备爱惜羽毛,自不会宣扬出去。你知道的‘真相’,又什么意义呢?”
说罢,林飞恭恭敬敬行了一个贵族的揖礼:“我明天就要启程。那么,在我们下次再见之前……文殊师利(梵文音译:吉祥如意)”
分道扬镳。蔡吉三个理由都是凭空推测,没有实在的证据。
“小傻瓜,你被大耳儿算计了。”
蔡吉望着林飞渐渐隐入黑暗的影子,温柔地倾诉:“从始至终,刘备就像看我们两个斗蟋蟀似的表演。我是不得已要扬名,你却上了当还不自知。罢了——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但愿不要是敌人。”
林飞轻轻掩上房门,喃喃自语:“小傻瓜,我考校的不是大耳儿,而是蔡吉你啊。我看不出总角和丫髻的区别,不过是七天前收到故去的蔡伯起大人飞鸽传书而已。你拥有在这个乱世里独自一人活下去的勇气和才情,如果命运垂青你的话,江山总有一天匍匐在你的脚下。我期待着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