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无期看着那些在远远近近散着步的走兽和在低空盘旋着的飞禽,露出一个阳光的笑脸,“你说得不对,它们比我们生活得好多了。它们可以随意地在草原上奔跑,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天空上飞翔,真是令人羡慕,哪需要我们多管闲事。我们这些人,也只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才找它们借点和皮毛来用用。”
左瑛想想,也是,在古代的时候,尤其是在游牧民族的文化中,的确是这样的。人类的活动根本到不了破坏生态的程度,人类充其量只是没有进入食物链中的猎食者罢了。
“你从小生活在这不见天又大得要死的迷宫里,一定连这些动物叫什么都说不出来。”阿史那无期回头得意地一笑,伸手一把抓住左瑛的小手就往草地上走去,“让我带你去认认。”
左瑛心想,这你说对了,我上辈子生活的那个“迷宫”更加“大的要死”、更加“不见天”;可是,我还是看过《动物世界》和《divery》的……不过她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已经被拉着走出了几十米远。
阿史那无期只是一时兴起,循着跟兄弟姐妹相处的习惯,带着“见多识广”的优越感,拉着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往外走,可是他意外地感觉到,握在他手中的这只小手出奇的柔滑细嫩,尽管在这样的大天也居然有些冰凉,却让人有种忍不住很想用自己手心里的温度去温暖它的感觉。
这种从来没有过的怪异感觉,不知怎么地就让他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婚礼的那天晚上,他将这小丫头的衣服撕破的刹那所看见的惊艳一幕——那呈现在红玛瑙一样的褥上的细腻嫩的肌肤,就跟和田白玉一样柔润凝白,至今想想仍然不住有种心跳加速、喉干舌燥的感觉。
“下!小心——”绯羽赶紧追了上来。看着他用这么鲁莽的动作去抓女皇纤柔的小手,绯羽不住心里隐隐一疼。即便这个将女皇“拐走”的人是皇夫,他也不住有立刻营救的冲动。
“你那么紧张干吗,你们的女皇又不是纸扎的!”——不光不是纸扎的,还诡计多端,还带刺、有毒呢!不知道是因为绯羽的抗议,还是担心刚才那股怪异的感觉继续袭上心头,阿史那无期松开了左瑛的手。
这时候,五六只成群的羚羊正朝他们这边走来,经过他们边的时候,居然径直朝绯羽走了过去,在他的边流连、低声鸣叫着。它们上那介乎于橘黄和土黄之间的鲜亮颜色、美丽深黑闪动着灵光的大眼睛、不时向四面八方转动着或者轻轻抖动一下的圆耳朵,还有头上那优雅弯曲的犄角,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视,真是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缺血的浑小子,它们跟你认识?”阿史那无期好奇地凑近来。
绯羽露出温柔的笑容,伸手摸了摸离他最近的一头羚羊的下巴,那羚羊便乖巧地凑得更近,还低头蹭了一下绯羽的肩膀,显得很是亲昵。其他几只羚羊见了,也纷纷围上来,闪烁着圆圆的眼睛、用尖小的蹄子轻轻敲着地面,小鸟依人一般上前邀宠,很是讨人喜欢。
“陛下,”绯羽的声音里都透着幸福,“这几头就是早些天的时候得了疾疫,差点就要被送出宫去自生自灭的羚羊。多亏得了陛下的赏赐和嘱咐,宫人们才加倍认真地照顾起它们来,它们才得以痊愈,现在健康地生活在这里。”
“哦?”左瑛听见绯羽这么说,也上前来,试探着伸手去摸一只羚羊的体。
尽管这些羚羊对左瑛不如对绯羽那么亲昵,但是当她的手掌触碰到羚羊那油光水滑而又带着阳光般的温暖的短毛的时候,真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细腻微妙的幸福感,从掌心一直涌向心头。她没想到,跟这近似于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动物,以不是隔着笼子的栏杆的方式直接接触,会有这样一种如此令人愉悦和满足的感受,她似乎慢慢可以分享得到绯羽喜欢这里的心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内侍从远处匆匆跑了过来,将羚羊群惊散了。
他跪在地上气喘嘘嘘道:“小人该死,小人不得已打扰陛下和皇夫雅兴。太师正在御书房外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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