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十一世纪,也就是三千多年前,西周颁布了《代崇令》,规定“……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其中还有禁止采集鸟卵和禁止用毒箭狩猎的规定。
在夏代曾规定:“……夏三月,川泽不入罟,以成鱼鳖之长。”
周代规定,“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不敢取卵”。
《秦律十八种》之一的《田律》,主要是讲农业生产的法律,其中有一系列规定是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
实际上,我国历朝历代差不多都发布过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令。
儒家经典《礼记?王制》里面说:“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後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後田猎。鸠化为鹰,然後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可以火田。”
《史记?周穆王世家》有:“王田不取群”的说法。
《正义》曹大家云:“群,众,粲,皆多之名也。田猎得三兽,王不尽收,以其害深也。”
《吕氏春秋
孝信览义赏》篇中说:“竭泽而渔,岂不多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
(打猎),岂不得多?而明年无兽。”
用今天的眼光来,这些法律和教导都是考虑到了“可持续发展”,不涸泽而渔,也不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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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前发现猎物,廖再华一头钻进密林,赶在队伍前面去了,半个小时后,又转了回来,手上多了一只野鸡。
廖再华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取出自己的开山刀,代替叶泉开路的工作。
陈浩见廖再华猎到的那只野鸡怕有两斤多重,不由有些眼红,也想赶在前面去猎杀一只。
叶泉急忙叫住他,道:“等等,山里的毒蛇有很多,你最好别乱闯。”
南越岭中的蛇类有数十种,其中有十多种是毒蛇,更有金环蛇、银环蛇、五步蛇、竹叶青和眼镜蛇等剧毒的蛇,中国最毒的十种蛇,这里就占了一半,廖再华是侦察兵退伍,有丛林生存的经验,陈浩却是纯粹的菜鸟,叶泉如何放心。
陈浩道:“来之前,你不是专门让我买了海港蛇药和南通蛇药吗?怕什么!”
叶泉被气得笑了起来,道:“我身上还带了云南白药呢,你要不要给自己捅一刀?”
陈浩嘻嘻一笑,不再逞强,但两眼一直东张西望,希望从草丛里能冒出一只猎物来,让他也开一次张。
说曹操,曹操到。
走不到十分钟,在经过一个弯道时,一条长一米左右,身上有黑白条纹相间的蛇突然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正要横过山道,向另一边爬去。
陈浩和谢燕一先一后,两人离得最近,却是一样的怕蛇,见脚边滑过了一条颜色怪异的蛇,不由都吓了一跳,一个惊叫,一个慌乱,都向两旁远远地避开。
“是银环蛇!小心!”廖再华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