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纪元的大混战时期这些混血半人本来就是最尴尬的存在,他们的亲人们在互相的残杀着。他们却不知道帮哪边好,往往是一家三口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势单力薄的他们通常无法反抗这近乎屠杀的野蛮行为,一时间半人的血染红了整个大陆。
之后光明教会又突然提出如果半人向光明教会自首的话可以免除异端审判保住性命,只是他们通通被打上了奴隶印记献给了当时的国王,国王觉得这比杀掉这群半人合算的得多。
自此之后所有的半人一旦被发现都被送到光明教会打上奴隶印记,然后送给国王。国王会将这些奴隶当成赏赐的恩惠赠予贵族们的,所以奴隶们大部分都集中在贵族手中。
并且虽然主人将奴隶做为泄欲玩具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奴隶们是无法拥有和人类通婚的权利的,而一旦生下孩子只要不是纯血的人类他就只能从一出生就被打上奴隶印记,终身为主人服务。
千余年过去了,这种奴隶制度却一点也没有变化。只是相对于人类的数量来说,这些半人奴隶到底是属于少数,并且大部分集中在贵族的手中这点也依然没有大的改变,如果不是末落的话一般也不会将家里的半人奴隶卖出,因为家中半人奴隶的人数可以算是他们高贵身份的象征,互相攀比炫耀的工具。
当时白莎莎听着威拉德说着便觉得这种奴隶制度十分可恶,但那是一种完全概念上的东西,而现在眼中实际看着,听着又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就好像电视里给你播放因地震死亡了几万人,那夸张的数字大部分人往往没有真正的感觉。但下一秒播放出来可能只有2,3个人存在,却有着的血淋淋残肢断臂的画面也许才会让你真正觉得震撼落泪。
“怎么样,各位考虑好了没?要不是因为这场该死的秘银战争,我勿勿逃难出来,又怎么舍得把这个奴隶给卖了,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把他搞到手的……”
“老兄你是逃难出来的?”人群一阵骚动。
“是啊,眼看着华蒙哥城就要丢了,再心疼我的小酒馆也不行了。可惜当时已经乱成了一团,什么值钱的东西都卖不出钱了……”
“华蒙哥城也要丢了?不是说战局很稳定吗?”
“拉倒吧,这种话你也信,维斯比拉城和卡圣索城都丢了,华蒙哥城能撑多久啊……”
“那怎么办,要是华蒙哥城丢了再越过贝克尼峡谷和攻下斯斯克堡,就到这里了……”
刚刚还很和谐的气氛马上不见了,大家脸上都是一片担忧
中年男人一看自己把这话题给带远了赶紧给转了回来:“哎哎,各位,战线自然会有国王和将军们去操心的,我们想这么多也没用。大家还是看看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是不是要抓紧吧?”
说着他牵着美少年让他在空地上爬了一圈,又收紧了手上的索链,几乎是用拎的把美少年拉得站了起来,目的似乎是让围观人群可以全面仔细地观察到他的全身。
白莎莎捂着自己的眼睛,又偷偷从指缝里往外看了几眼。
太阳已经彻底下山,周围亮起了灯火,那光滑洁白的背脊在灯光下依然闪耀着光泽,少年细长的四肢在沙土地上被磕出一道道痕迹。长长的睫毛在那双琥珀色大眼睛上投下大片的阴影,也许正因为他的皮肤如此美好,右眼下面那块花纹繁复的奴隶烙印也显得格外的显眼。
直到他被拉起来时,白莎莎赶紧把视线往上漂,定格在他的脸上,一点也不敢往下移。多漂亮的美少年啊,如果在自己的世界,肯定会有无数的妹子排着队送情书。可在这里他却好像摊上的猪肉一样等着周围的顾客谁会最终买下他……
中年男人看看周围人的表情觉得很满意:“100个金币,只要100个金币,这个奴隶就是你的的了,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100个金币,这么贵?!”人群当中马上有不少人惊呼到,显然这个价格,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
“我买了。”一个长得比中年男人还猥琐的50岁小老头走了出来,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貌似管家模样和一个似乎是待卫模样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