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我的战争,我已经老了。”撒克逊领主幽幽答道,“一个老病的囚徒而已。”
“可你是个戈德温森!”威廉终于失去了耐心,大声提醒道,“你的父亲和兄弟都是英格兰的国王和伯爵,大军的统帅!”
“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被你的父亲杀光了。”
“已经过去二十年了,难道大人希望戈德温的名字就此灭绝?”威廉脸上露出一丝狡黠。
“哈康也在你手上?”伍尔夫诺思勃然变色,差点上前一把揪住卢福斯的衣领,随即被两名诺曼骑士控制住了。
“没错,要不是他已经是个废人,原本也不是没机会离开的。”卢福斯嘲讽道,“毕竟是老戈德温伯爵的长孙,对岸的国土上可是有不少人都记得他那位父亲呢。”
见伍尔夫诺思已经恢复了冷静,威廉示意两名骑士松开对方。
“我哥哥?那些人当初有多怕他,现在就有多恨他的子嗣,你靠哈康的名字,可不会在英格兰找到太多朋友。”
“没错,但是我也可以替英格兰的伯爵们除掉这个祸根,顺便从世上抹去戈德温的家族。”
伍尔夫诺思明白对方并非恫吓,作为戈德温的幼子,他比侄子大不了多少,两个年近五旬的戈德温后裔,在如今这个世界早已是风中败叶,又有谁会记得这个家族当初是如何根深叶茂?
数十年前,长兄斯汶专制英伦、飞扬跋扈,那时候哈罗德都对他满怀妒忌。他远征威尔士,与威尔士北境国王格鲁菲兹谈笑风生,随即将埃迪芙女院长绑架到军中,肆意蹂躏,流放海外后又毒杀了表兄比约恩,乌尔夫雅尔的长子。伍尔夫诺思并不喜欢斯汶,他不是哈罗德,和这个长兄没有竞争关系,完全是因为斯汶伤透了母亲的心:那时候斯汶还是伯爵,为了赢得王国中丹麦人的支持,便喜欢自称克努特的私生子,不承认自己是戈德温家族的人。
可是哈康并不是斯汶,他不该为了那个已经恶贯满盈的人背负罪孽。伍尔夫诺思暗叹着,卢福斯没有看错,自己确实还珍视家族。
“你要我做什么?”
“你要当国王。”卢福斯平静地说道,仿佛在下一个微不足道的命令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