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看什么?快来救我们啊!喂!大叔,把你的锄头借我一下!救我啊!你们没看见我们被关在这里面吗?喂!大家快点来救我啊!”冲外面的人喊了一会没用后,他又转过身冲笼子里的狱友喊起来:“你们怎么搞的,怎么不想办法逃跑呢?大家一起来弄这个死笼子,帮我……帮我……”
“哈哈。哈哈哈……”
他无知的努力自然只换来围观群众的笑声。
“野人。真是愚蠢的动物,老老实实接受任人宰杀的命运不就好了吗?笨蛋!”班尼失去了兴趣,点燃一支烟,叹了口气,转过身准备再次和金麦城大门口汹涌的人流做搏斗。
呼出一口气,蓝se的烟雾弥漫过他的眼睛,当烟雾散去,一个面se苍白的男人撞进了他的眼睛。
他看着他,目光如火,一双黑se的眼睛在金麦城金光灿灿到让人厌倦的好天se里发出骇人的红光,而他的头发更是红得鲜艳,不算太短的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顶,好像燃烧的火焰。
刹那的对望后,男子藏起他毒辣的眼神,转身藏进了人群中。班尼望着他,举起手深深地吸了一口手里的香烟,忽然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狠狠踩灭后钻过人群追着男人走了过去。
说到底,ri出怎么会和考拉彻彻成为朋友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ri出自己都已经不知道了。他只记得从他有自我意识,比如“那个包子是我的”时开始,考拉彻彻就跟着他了。他就跟他的包衣一样,是跟着他一起从他娘的娘胎里滚出来的。
一晃十七年过去,就算那个家伙和大剑融合后还只勉强达到普通废柴的水平,ri出在友情的这条道路上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发现彻彻和贝贝一起消失了,是ri出伙同农夫夫妇把房子周围的山林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找了个遍之后。而发现彻彻那个笨蛋带着贝贝一起坐上了奴隶贩子的囚车,则是在ri出已经放弃寻找,游荡到金麦城城门口之时。
如果事情都往好的方面看的话,因为彻彻大喊大叫的原因,ri出轻易地就混进了金麦城,这几乎是彻彻为他做过的唯一一件事了。
而往坏的方面看,ri出心情很不好,特别是听到人群里那个金发带银边眼镜的西装男说“野人。真是愚蠢的动物,老老实实接受任人宰杀的命运不就好了吗?笨蛋!”之后。
从人群中挤出来,ri出走到了金麦城城内的大街上。
正是收获的季节,几乎两步就能看到一个贩卖其他区货品的摊位,而随处都能闻到食物美好的气息,找到各地汇集而来的丰富小吃。
在街道后面用竹席围起来的简易交易市场里,金se的麦子堆得有三层楼那么高,金灿灿的颜se伴随着粮食晒过之后的浓郁气息,还有天空中依旧灿烂的阳光,大把大把的金se铺天盖地。
ri出看着身边这些他从未见过,从未感受到过的繁华,觉得胸中异常冰冷,仿佛周围越是繁华就越是会榨干他体内的温度一样。
怎么办?
他满脑子都想着同一个问题:怎么办?
就这样,放着彻彻不管,让他自生自灭吗?如果他乖一点的话,或许会被好的人家买走,在别人家里做工。说不定主人还会买来母野人和他生孩子,直到他老得干不动活才处理掉他。
如果他乖一点的话。
那个家伙甚至还带着一把菜刀呢!他会乖?
过于饱满的金se让ri出头痛yu裂。
那么去救他吧!
ri出随便往街边望了一下,看到一伙孩子正围着一个摊位买一种淡黄se的煎饼吃。那个煎饼……ri出都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你能指望一个连街边小吃都不认识的乡下人去挑战金麦城的奴隶主吗?碰巧,r fu服务的奴隶主之一。
彻彻……不是我不想救你啊,实在是……ri出不自觉地伸手去摸他的胸膛,在那里和他心脏一起跳动着的还有一把大剑。
“喂,青年。”
ri出的手突然被人从敞开的衣领里抽了出来。把他的手抽出来的同时,那个喊他青年的人顺手就把他的衣领给弄好,把胸膛上的疤痕挡住了。
ri出转头发现喊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看热闹时那个金头发带银边眼镜的西装男。
想起自己是一个不能被人发现的剑客,以及自己刚刚下意识的暴露行为,ri出猛地一惊,眼中不禁流露出狠毒的表情,扫向班尼。
班尼愣了一下,旋即笑起来,说:“别这样,青年。我会心碎的。哦!”
班尼突然叫了一声,让ri出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但下一秒他的心情就全变了。
班尼盯着ri出的左耳,脸上露出了慌张的神情,额头冒汗地解释说:“对不起,对不起。这是职业习惯,我这人不正经惯了。我只是想让你放轻松一点,我不是坏人。刚刚我说我会心碎的,只是玩笑,玩笑。我……我不喜欢男人的,真的。”
喜欢男人?
“老子不是同志,混蛋!”ri出一个没忍住。
“可你……哦,是……”班尼没说下去。ri出也惊慌地住口了,他知道自己最大的秘密,才几秒钟就已经被这个西装男弄得一清二楚了。
“如果杂质只有这么多的话,就算是一把小刀,也是很厉害的大剑啊。”班尼思考着说。
ri出没有回话,而是开始本能地用他所有的感官去感受这个街上的一切。在贩卖包子的铺子后面似乎有一条小路,而在他身后二十米的地方装货的马队看样子马上就要装好货上路了。如果他要杀掉面前这个西装男的话,最好再等几秒,那样他就可以乘着马队过来逃进那条小路。
“你在想怎么做掉我吗?青年?”
又一次被班尼说中了,ri出觉得他危险至极,他必须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