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谁杀的嚣魏牟?”
“魏国剑手李重。”
曹秋道眼中精光一闪,用疑问的语气说道:“李重,新晋剑手吗?”
“应该是,但这个李重实力十分恐怖,在不用剑的情况下二十招之内就杀死了嚣魏牟,我们查看过嚣魏牟的尸体,脖颈肌肉骨骼全部断裂,一瞬间就生机断绝。而且李重还说……齐国的剑手。”
曹秋道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迷上眼睛,叹声道:“二十招杀死嚣魏牟,这样的实力已经能让我感兴趣了。”
“先生……你要和李重动手?”
曹秋道呵呵一笑,说道:“不是我要和李重动手,人家已经在挑战我了。”
“……”报信的剑手欲言又止。
曹秋道睁眼道:“安排人,我这就去大梁。”
报信的剑手跟曹秋道比较熟悉,壮着胆问道:“曹先生亲自去大梁是不是抬举李重了,不如写封信让李重来临淄……”
曹秋道握紧拳头,沉声道:“李重不光是在挑战我,他在向我示威,示威甚至是考校你懂吗?呵呵……拧断嚣魏牟的脖我也能做到,但我做不到一瞬间就让骨骼肌肉全部断裂,换一种说法就是李重徒手格杀的能力超过我,我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该是我亲自去大梁,反之李重就会来临淄。”
“先生你也做不到?”报信的剑手惊声道。
曹秋道摇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有的人精于剑术,有的人精于矛法,有的人喜欢徒手制敌。不过……无论是谁徒手的威力也比不过兵器的,人究竟是肉体凡胎啊。”说到这里,曹秋道脸色黯淡下来,仿佛在感慨什么。窗外轰隆一声巨响,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天色顿时黯淡下来,曹秋道的面容也渐渐隐没在阴影中。
李重杀的其痛快,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代大将在杀场上都喜欢用长矛大枪这种武器了,和宝剑比起来,枪矛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不需要你的招式有多精妙,只需要比别人快,比别人力量大就可以了,大多数时候一枪刺进敌人胸膛,敌人的兵器还没递出一半,根本威胁不到自身安全。
…………
猪脚的终武功绝对不会是剑,说实话确实像有些书友说的,剑神满地走,看着都审美疲劳,我这本书的终武功绝对没人写过,出人意料,很新鲜,就不知道我能坚持写到那个时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