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惊风经过了整整一天一夜的苦修才赶到了河套,可是当他来到了这里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唯一的收获就是看到了满地的死尸,但最令他感兴趣的还是陆瓒那颗有缘有大的脑袋,这一箭太完美了,太绝杀了!
“正好射中了颈椎的一个骨头缝,箭矢从十丈之外射过来,这人臂力惊人,而且这把弓也不是凡品,最主要的是,他有一定的杀人技巧,若是被我看到了那张弓,我一定能够认得出来,可是,芯儿是去和亲的怎么会遭遇到这种情况呢,难道是遇到了马贼,不,什么样的马贼这么凶悍,敢抢=劫公主!”他在现场大略的转了一圈,已经可以肯定郑芯儿还活在世上,并且准确的判断出她已经被人活捉。
不单单是他在现场没有嗅到郑芯儿的气味(季惊风的鼻子接近警犬,能够辨别很多特殊的气味,只要是他想记住的,就一定能够记住),而且他在那辆被摧毁的马车上发现了一对足印,是郑芯儿的小脚造成的,从发力的深浅来判断,她被人制住了,然后提了起来。
很多人都知道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工都有这种还原现场的能力,其实他们不知道,中国的特工这方面扥能力更强,季惊风就是个佼佼者。
“前方五十里!”作为一名受训超过二十年的五级刺杀特工,他从小就接受了望云、观风、察物、速记等种种特殊的本领,对于啰嗦老人所说的苦修,他现在再清楚不过了,他的记忆又有了一些恢复。
他记得自己曾经在赤身在冰雪上滚动,三日三夜在沙漠中不吃不喝。但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从今天开始,他要接受更加非人的苦修,比如零下三十度在冰雪上睡觉,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一个月不眠不休,按照啰嗦老人的说法,也只有这种级别的苦修才能够把混元七极得到升级。
所以他再来这里的路上,干脆舍弃了马匹,扔掉了鞋子,跑步过来的,不过他一直都保持着和战马相同的速度,并没有耽误一些时间,对于一个刚接触武道修行的人来说,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
季惊风的身体像一把脱离了长弓的箭矢,腰部法力向前一挺,已经窜了出去,五十里外,大约有上千的人马在等着他,他已经感觉到了脚下大地的律动。
“虽然我没有见过突厥人,但是从以前的知识中可以判断出这就是他们的营寨,我已经嗅到了芯儿的味道,看来她肯定在这里了!真不知道突厥人在搞什么名堂,明明是送过来的新娘,为什么一定要用抢的,难道这是他们的习俗?抢=劫上瘾啊!”季惊风躲在了一颗高大的柳树树冠上,看着眼前人喊马嘶调动频繁人影憧憧戒备森严的军营,心里非常的纳闷。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不管什么样的大事,一旦他进入了工作状态,心脏就会被锁定,心情再也不会波动,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这是多年训练的结果。
“一共有一千五百四十人,高手至少十五名,其中比我厉害的有三个,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没有可能把芯儿救出来,看来只有智取,但是芯儿是个女孩子,我不能让她等的太久。”季惊风的眼光非常专业,一看之下就知道有多少人,而且他的感觉奇妙的感觉到了,几个强者的气息,这是他以前所不能做到的。大约是啰嗦老人传授给他的‘精神意念法‘在起着作用吧。
季惊风心里默默地盘算了十分钟的光景,便从树上跳了下来,他记得啰嗦老人教过他一门魔教的小巧功夫,叫做‘融合天地’,没有太大的用处,就是可以利用光线地形来让自己和附近的环境融为一体。
他利用这种功力很快地接近了军营,并且出手干掉了一名开小差尿尿的士兵,换上了他的军装,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然后在马棚里放了一把火,迅速的退了出来,这不是高明的计策,但却很有效。
“着火了,救火啊!”军营之中顿时乱了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