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没有后怕,只是心里有些微的紧张,刚才在水里的时候没什么感觉,整个神经都紧绷着,现在上来了被白朝发现身上沾了东西,他的心一下子紧张起来。
“昆虫……”白朝研究后迟疑地说,“好像是蝼蛄。”
她认得蝼蛄,但眼前的这只蝼蛄实在有些不像。
短腹蝼蛄成虫体型最大的约四厘米,华北蝼蛄成虫体长最长约五十五厘米,东方蝼蛄成虫较华北蝼蛄还要小些,非洲蝼蛄成虫体长更小,约三十至三十五毫米,她就大概记得蝼蛄这四类,可手中这种完全不在这四种范围内。
明显是成虫,体长足有七厘米左右,模样倒是跟她记忆中的蝼蛄差不了多少,但它的腹翅与后翅皆是血红色,殷红红地让人无法忽略,还有它的复眼,也同样是让人感觉随时有血光之灾的血红色。
她把知道的四种蝼蛄说了一说,后问赵鸣歌:
“我记得蝼蛄分类不止这四种,还有其他几种,你知不知道?能认出我手上这只蝼蛄是属于哪一种么?”
赵鸣歌皱着眉头把蝼蛄仔细看了又看,最终是茫然地摇了摇头。
她至少清楚记得四种,他是一种也说不出来。
他面露愧色:“对不起,关于昆虫这方面的认识,我的知识面几近于零。”
“算了。”反正她至少有八成确定这只蝼蛄并非一般简单的蝼蛄了,白朝拍拍他的肩头:“反正这只蝼蛄是你从水池底下带上来的,这已经是收获了,你烘衣服吧。”
她背过身去,不看赵鸣歌脱下身上的衣服烘干,说:
“我记得黑寡妇就喜欢吃昆虫,这蝼蛄便是其中一种。”
赵鸣歌拿着上衣近火烘烤着:“你的意思是说,这蝼蛄是给黑寡妇准备的?”
“除了这个,你有其他想法?”白朝反问。
赵鸣歌当然没有:“那这只死蝼蛄为什么会在水池里?会不会水池底下还有很多,只是沾到我身上被我带上水面的只有这一只?”
很有可能。
白朝看向水池:“蝼蛄喜欢松软潮湿的壤土或沙壤土。”
这样的地方,目前为止她在谷里所经之处,她就记得一个地方符合。
赵鸣歌问:“哪儿?”
白朝说:“进树林前的红土地。”
“进树林前?你说地洞是在树林里,也就是说红土地离地洞并不远,甚至……”赵鸣歌想到方向的问题,原本的推测不禁停了下来:“方向对不对?”
白朝思路跟他的差不多,他所问的她能明白,想了下:
“不对,我一直向西,掉下来后的第一个水池唯一的一条路,我走前确定过方向,也是西,一直直走,没拐过弯。”
也就是说,她前进的路是一直向西,而红土地是在她后面,她不可能走回到红土地的地下。
赵鸣歌迟疑:“那……”
“那只能说明一个可能。”两人思路一样,但白朝的脑子明显转得更快:“我所经过的那些水池那是互通的,不仅它们彼此间互通,且和红土地的地底下某一处相连,生活在红土地的蝼蛄就是通过这一条相连的线爬到水池里来。”
当然这个观点是否能成为定论,还得先证实蝼蛄确实生活在树林之外的那片红土地上,及红土地放眼整个谷仅有一片。
赵鸣歌听着白朝分析,觉得头有些大,脑容量能让他听明白她的意思。
但他一想到不仅得证实蝼蛄是生活在红土地里,还得证实整个无回谷只有一片红土地,不然便无法证实地洞下的水池是互通的,更无法证实树林外的红土地与地洞下的水池有一条相连的线。
他沉默地烘着衣服,下刻见白朝把死蝼蛄往地上一丢,听她跟他说:
“你注意下,看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他点头,后意识她背对着他坐,根本看不到,又开口应了声好。